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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智慧通訊社從商務部獲悉,根據昨天發布的《關于中國鐵路總公司及其分支機構繳納城市維護建設工程稅教育費附加問題的通知》,從2014年1月1日起,中國鐵路總公司各分支機構(原鐵路運營中小企業)預征收1%
應付城建稅與公司股票走勢有關
大智慧和教育附加費由中國鐵路總公司按季向海淀區國家稅務局繳納。
據商務部個人財產與行為稅司相關司長介紹,營改增前,各機關從事鐵路運營運輸業務的中小企業發生的增值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將由鐵路總公司按月向海淀區國家稅務局繳納,司法部將按明確規定劃轉大部分軍費。營改增后,鐵路總公司南師角分公司的月稅前工資率將由鐵路總公司按季度支付。為加強管理,簡單征收,面向中小企業公開服務,分支機構稅前率應繳納的城建稅、教育費附加由海淀區國家稅務局國家稅務局按季繳納。
商務部上述負責人表示,按照目前的預算制度,上述收入最終通過財政系統轉化為大部分收入。合資鐵路公司和大部分鐵路公司的城建稅、教育費附加仍由大部分稅務機關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