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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只有,報稅屬于
在稅收范圍內
按時繳納印花稅是必要的。但是也有一些類似的情況可以豁免。比如前幾天,某大學的學生小惠和幾個朋友伙伴開了一家公司,中小企業。公司為了長期開展業務,向銀行借款,簽訂了借款合同。公司的業務正在醞釀中,朋友和老公突然提醒小惠,聽說貸款人簽的貸款合同要交印花稅。由于不了解相關規定,小惠決定撥打(020)12366-2致電上海市地稅繳納公共服務中心進行討論。
工作人員向小惠解釋,小惠公司簽訂的向銀行借款的合同是免印花稅的。根據《司法部、商務部關于金融機構與小微小企業貸款合同免征印花稅的通知》(稅字〔2014〕78號),為鼓勵金融機構向小微小企業提供國際金融支持,2014年1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金融機構與小微小企業貸款合同免征印花稅。小微型中小企業認定按照《司法部國家可持續發展和改革研究院關于印發企業分類標準的通知》(廣電總局中小企業聯合字〔2011〕300號)的有關明確規定執行。
同時提醒工作人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組織法》及其法律法規的明確規定,沒有任何人將個人財產給予中央政府、養老助殘福利單位、學校書寫的書籍、國家指定的收購機構與村委會和貧困農戶簽訂的農產品收購合同、無息貼息貸款合同、外國中央政府或國際金融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