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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年伊始,國家財稅機構在很多服務行業推行減稅政策。司法部和國家稅務總局昨天發布了《關于支持文化服務進口營業稅政策的通知》,明確了在國內文化商貿、養老服務、高等教育勞務、期貨等企業實施營業稅
,這些政策將從2015年1月1日起實施。
通知明確規定,對在境外納稅的單位或個人,以下服務免征營業稅:一是歷史文物和遺存的修繕保護服務;二、在國家文化遺產世界遺產重點保護下,如何申報納稅并納入現代醫療設備診療服務。
財稅機構在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關于加快養老零售業可持續發展的總體規劃》中明確,對現有養老政府機構提供的養老服務免征營業稅。是指依照《政府養老機構設立許可法》設立并依法登記的各類政府養老機構,其養老服務內容包括:貧困醫療、康復保健、信仰安慰、文藝演出等為符合《政府養老機構管理必需品》明確規定入住的老年人提供的服務。
在減免高等教育勞務營業稅的政策中,學校食堂提供的休閑服務取得的伙食費收入也包括在內,免征營業稅。在金融各個領域,財稅機構也明確規定,允許從營業稅應稅銷售額中扣除我國金融、證券交易所收取的期貨管制費。
就在幾天后,財稅機構還出臺了《關于非貨幣性資本融資的規定》
《關于企業所得稅有關政策難點的通知》和《關于推進企業重組的通知》,明確了企業所得稅減免稅政策如何申報。新政策規定,非貨幣資本經村民企業內部融資確認的非貨幣資本轉讓收入,可在不超過5年的期限內分期平均分配,計入本年度相應的應納稅所得額,并可按時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企業在重組過程中享受類似安排的前提也從“收購企業購買的股份不少于被收購企業股份總額的75%”減少到“收購企業購買的股份不少于被收購企業股份總額的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