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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上下班的路上,堵車是一件很漫長的事情,但對于中小企業的管理者來說,你“堵”的是“車”。畢竟他是“不爽”的。
現在,我們來談談中小企業管理者的“煩惱”。經理們對別的什么都不“惱火”。營改增后,你的車,發生的費用,業務處理都很差,取得的發票不能抵扣增值稅。我們來看看不同用車方式和增值稅的關系。
一、客車
商業案例:
公司出差、乘坐飛機、高鐵、動車組、出租車等獲得的發票,是否可以像通行費一樣,用普通發票抵扣?
政策依據:
根據國家司法研究所的說法
金融事務
我局《關于全面推進增值稅轉型改革的通知》,稅[2016]36號,增加1項
第二十七條明確規定下列項目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扣除:
(六)購買客運服務、興趣服務、休閑服務、村民日常服務和娛樂服務。
從下面的政策中,我們可以肯定的看到,運輸取得的運費發票是不能抵扣銷項稅的。
國家之所以明確規定這個政策,主要是因為客運服務不能具體區分中小企業和個人。一般來說,客運服務主要接受的是單純的一個人。對于用一般稅購買的客運服務,
金融事務
組織無法準確界定服務是單純的中小企業還是個人,以避免虛假開業或拿一個人的費用去中小企業抵扣。
因此,一般納稅接受的客運服務政策明確規定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扣除。二、出租汽車(帶駕駛)
商業案例:
從公司出差使用的公共汽車上獲得的發票不能扣除。如果公司向租車公司租車,租車公司配備司機負責駕駛車輛出差及相關的過路費、油費,從租車公司取得的汽車發票是否可以抵扣?
政策依據:
根據司法部、商務部關于全面推進增值稅改革的決定,
增值稅
體制改革通知,稅[2016]36號,附件1
第二十七條明確規定下列項目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扣除:
(六)購買客運服務、興趣服務、休閑服務、村民日常服務和娛樂服務。
首先要研究汽車的商業物理屬性。
1.租賃公司提供汽車,也配備駕駛,路上相關費用也由租賃公司承擔;
2.這樣,公司從租賃公司購買了一種運輸服務,這種運輸服務畢竟是一種客運服務。
似乎從下面的政策中,我們可以準確地看到,從購買的客運服務中獲得的發票不能從銷項稅中扣除。
三、租車(分開開)
商業案例:
如果公司向租車公司租車,員工自己租車獲得的汽車發票、通行費發票、油票是否可以抵扣?
政策依據:
1.根據司法部、商務部關于全面推進增值稅改革的決定,
增值稅
國稅發〔2016〕36號《體制改革通知》,有相關明確規定。
經營管理租賃服務是指在不改變租賃財產產權的情況下,在約定的一周內,將有形財產或資產轉讓給他人使用的經營娛樂活動。
提供有形財產租賃服務,稅收為17%。
2.根據《司法部、商務部關于州際公路通行費增值稅抵扣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16〕86號)第一條規定,明確規定:
增值稅繳納的路、橋、門通行費,可抵扣進項稅額按收費發票上注明的票價金額計算(不含金融債券,下同)。
由于公司從汽車租賃公司租賃了一筆資金,而不是“運輸服務”,并且這筆資金屬于“有形財產”,所以我們從以下政策中可以看出,由于公司租賃的汽車屬于“有形財產”,如果公司的業務不是用于簡單計稅方式的稅收項目、增值稅免稅項目、集體福利或個人消費,則可以從銷項稅中扣除所獲得的有形財產租賃發票。
第四,公司車
商業案例:
為了滿足制造、運營和管理的需要,公司購買了一輛汽車和一輛卡車,并配備了司機。公司購買的國外卡車和貨車發生的保單、油耗、維修等相關費用是否可以從銷項稅中扣除?
政策依據:
< 所得稅稅收籌劃p>1.根據國稅發〔2013〕106號文件2《關于增值稅改征增值稅制度改革的明確規定》第二條第(一)項,明確規定“原增值稅【是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組織法》(以下簡稱《增值稅組織法》)繳納的增值稅】。銷售稅
自行車、汽車、郵輪,允許從銷項稅額中扣除進項稅額”;
2.只要不屬于司法部和商務部關于綜合推廣、
增值稅
《關于增值稅制度改革的通知》,稅〔2016〕36號,加上第二十七條明確規定不能從銷項稅額中扣除的項目,可以扣除:
通過以上兩項政策的研究,公司購買的汽車,從2013年8月1日起,只要不用于司法部和商務部,就可以用“銷售機動車輛愛國彩票”抵扣銷項稅額,以及其他相關費用。
增值稅
《關于增值稅制度改革的通知》(國稅發〔2016〕36號),新增第一次所得稅籌劃第二十七條,明確規定該項目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可按政策抵扣。
動詞 (verb的縮寫)員工汽車
商業案例:
為了節省購買國外卡車的運營管理費用,員工外出兼營時自己開卡車。按照制度,公司每月交3000元修車費。這筆費用可以報銷或扣除嗎?公司承擔的過路費、油費、修理費可以扣除嗎?
政策依據:
1.《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法》第八條明確規定了該法第二條所稱個人收入的范圍: (一)工資、報酬所得,是指工資、報酬、獎金、年薪、職工分紅、養老金、支出以及與就業或者就業有關的其他收入。
2.根據
中小企業個人所得稅
該法第八條明確規定,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允許扣除與中小企業所得有關的適當費用,包括生產成本、費用、稅金、傷亡和其他所得稅籌劃費用。
根據以上明確的解釋,一個人報銷所獲得的“換車費”應歸屬于交通支出收入,計入工資收入計算繳納所得稅計劃所得稅。
另外,盡管根據
中小企業個人所得稅
法律明確規定個人所得稅前可以扣除適當的費用,但是員工為中小企業提供的服務不是銷售服務,向中小企業銷售服務很難提供發票。
因此,員工報銷的出租車通行費、燃油費、修理費只能計入工資收入,由中小企業代扣代繳
所得稅
已報銷的發票不能通過所得稅計劃在公司作為進項稅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