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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3日發布的《長三角城市群可持續發展規劃》(以下簡稱《規劃》)在研究工作中提出設立長三角城市群綜合可持續發展融資基金,建立適當的稅收個人利益分享和稅收征管協調機制。
對此,研究者認為,產業轉移稅個人利益分享機制的建立將為長三角城市群的可持續發展提供一個動態系統,稅收再分配將成為個人利益分享機制關注的話題。
“一個中小企業從一個周邊地區轉移到另一個周邊地區,往往會涉及到稅收的問題。產業轉移的稅收如何再分配,是個人利益分享機制的框架。”中央財經大學教授譚云明告訴《證券日報》的幾位記者,對于產業外遷的地方,
收入、就業甚至GDP都不會受到一定程度的影響,大部分個人利益也不會讓個人難以避免稅收行業轉移。因此,適當的分稅制機制將有助于促進適當的產業轉移,對保護和提高遷出和遷入周邊地區的質量起到良好的作用。
研究人員認為,長三角城市群稅收和稅源的完整性應該得到實現。如果按照稅源進行稅收再分配,將極大地促進城市群的可持續發展。
該計劃提議為長三角城市群的綜合可持續發展設立一個融資基金。本文在相關城市強制咨詢的基礎上,研究勞動個人如何避稅,建立融資基金,促進長三角城市群的可持續發展。分階段確定資金數量,采取必要的融資和股權參與相結合的運作模式設立子基金,鼓勵社會資產參與基金的設立和運作,將長三角這一區域基礎交通設施、自然環境共同防御和治理、創新體系共同建設、公用事業和信息技術共享、工業園區合作伙伴等重點項目進行跨越。完善基金治理結構,建立基金支出監管和績效風險評估機制,確保資金合理高效使用。
“與其完全依靠大部分金融視覺效果,不如大規模煽動社會資產,進行基礎交通設施建設項目。”譚云明表示,長三角城市群綜合可持續發展融資基金的設立,將成為推動產業可持續發展的強大滾筒,豐富中小企業投資渠道,為中小企業產業更新提供金融保障,對經濟發展發揮巨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