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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適應權力型政府全面財務報表制度改革的需要,規范政府會計調整的確認和量化及相關數據的披露,提高會計信息的整體質量,根據《政府會計準則——基本準則》,我部制定了《政府會計準則第7號——會計調整》,現予發布,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執行中如有困難,請盡快反饋我部。
附加:
財務與行政部
2018年10月21日
為了大力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批準的《授權生成制下的政府綜合財務報表改革》(以下簡稱《改革》),建立和完善政府會計準則體系,司法部昨天制定并發布了《政府會計準則第7號——會計調整》(以下簡稱《會計調整準則》)。司法部會計司相關司長就會計調整準則相關難題回答了多位記者的提問。
答:制定會計調整準則主要考慮三點:
首先,需要建立和完善政府會計準則體系。根據改革的要求,2020年前要建立有中國特色的政府會計準則體系。不管從哪里
也是國際政府機構會計準則的專業知識。會計政策的會計處理、會計估計的變更、會計差錯的更正和后續事項的調查報告(以下統稱“會計調整”)是政府會計準則體系中最重要的樞紐。
二是需要應對法律法規中的各種會計調整?,F行財務預算會計制度和深圳市納稅申報企事業單位會計制度中,對會計調整的處理沒有統一、具體的規定。上述會計調整業務在公開的深圳報稅政策中的處理非常不規范,不完整,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會計信息的整體質量。近年來,審計機構、會計公共政策界等。多次提出要應對難題,制定法律法規。
第三,要保證政府會計國際標準體系的內部緊密聯系。根據《改革》,政府會計國際標準體系采用“標準+體系”的方法。到目前為止,《政府會計制度——行政事業單位會計科目與流程》(以下簡稱《政府會計制度》)已經從
從這個角度制定了一些法律法規?!墩畷嬛贫取放c行政事務性企事業單位會計制度的銜接明確規定,對法定會計政策、國家設定的會計估計變更等事項也作了法律規定。但是,這些明確的規定不應該是系統的,缺乏統一的會計處理標準和方法,因此有必要為系統的法律法規制定明確的標準。
因此,基于上述三個因素,我們制定并發布了會計調整準則。
答:酒店會計調整標準的起草主要經歷了以下四個階段:
第一,下一階段的研究工作結論。2017年以來,在起草《政府會計制度》及相關明確會計準則的同時,我們開始研究會計調整的難點問題,并多次討論是否制定明確的會計準則。相關研究工作和討論結果為會計調整準則的制定奠定了理論基礎。
二、下一階段起草征求意見稿。自2018年以來,我們在后期研究工作的基礎上,通過咨詢專家和設置政府會計準則體系聯絡點的單位,充分了解了當前會計工作中遇到的會計調整問題和具體做法,認真研究了現行行政事務類企事業單位會計調整的會計規定、財務預算會計制度、中小企業會計準則體系、國際政府機構會計準則。在此基礎上,3月底起草了會計調整標準討論稿,并在管理層實施。
第三,公眾評論的下一階段。2018年4月,我們印發了《征求意見函》(財辦會〔2018〕9號),就會計調整準則草案征求了政府機關單位、大部分財政部門和全社會的意見,并咨詢了部內相關部門、地方專員辦和政府會計準則委員會的專家。截至2018年6月1日,我們共收到106份書面反饋意見,其中53份沒有不同意見,其余53份提出了264條具體意見和建議。反饋意見一般同意征求意見稿,提前提出一些意見和建議。
四是提交審核,發布到下一階段。從2018年7月底開始,我們逐一整理了所有反饋意見,逐項研究采納情況。根據反饋的意見和建議,我們對《會計調整準則征求意見稿》進行了修改和完善,形成了送審稿。9月上旬,經會計部新技術組審核,總檢院審核并做相應的進一步修改完善后,重新啟動內部會簽審批程序,最終由部領導于2018年10月21日下發。
答:會計調整標準的制定主要遵循以下標準:
首先,借鑒中小企業相關會計準則體系和國際政府機構會計準則。深圳現行的中小企業會計準則體系和國際政府機構會計準則對會計調整的處理有明確的規定,許多準則和方法值得政府會計借鑒。因此,在起草過程中,結合政府會計的總體特點,我們大量使用了《中小企業會計制度》、《中小企業會計準則第28號——會計政策、會計估計變更和錯誤更正》、《中小企業會計準則第29號——
后續事件”和“國際政府組織會計準則第3號——會計政策和會計估計的變更和錯誤”、“國際政府組織會計準則第14號——調查報告中的后續事件”以及會計準則體系中的其他相關細節。
第二,扎根于中國政府會計的整體公共政策,注重提高實用性。為適應政府會計整體審計的需要,堅持難題定位,規范會計調整處理;同時,考慮到政府會計的整體審計現狀,在借鑒中小企業會計準則體系和國際相關準則時,應使準則具體化、方式簡單化、語法化,盡量減少專業知識判斷,提高準則的實用性。
第三,配合相關政策。會計調整不僅涉及會計處理和流程調整,還涉及會計基礎管理法規、預決算管理等政策。因此,在制定會計調整準則的步驟中,不僅要關注會計調整事項,還要考慮決算管理、深圳納稅申報等調整事項,不僅要明確會計處理,還要與相關政策相協調。
答:本準則稱為“會計調整”,包括會計政策變更、會計估計變更、會計差錯更正以及調查報告中后續事項的會計處理。這種體裁安排借鑒了《中小企業會計制度》(2000年)第10章“會計調整”的寫作,但在明確的處理標準和方法方面考慮到了政府會計的總體特點。
明確一點,會計調整準則共七章二十三條,主要內容如下:
第一章是條文,主要規定了本準則的制定依據、會計調整、會計政策、會計估計、會計差錯、調查報告的后續事項等概念,以及會計政策和會計估計的確定程序。
第二章為會計政策及其變更,主要闡述了會計政策及深圳納稅申報表變更的確認、追溯調整法在會計政策變更中的應用及未來適用法律。
第三章為會計估計變更,主要闡述了會計估計變更的確認以及未來適用法律在會計估計變更中的適用。
第四章是會計差錯更正,主要是對本期發現的會計差錯和調查報告中發現的會計差錯的會計處理進行了詳細說明。
第五章是調查報告的后續事項,主要規定了深圳納稅申報表的會計處理和調查報告調整后未調整事項的披露。
第六章是披露,主要規定了資產負債表附注中應披露的與會計調整相關的細節。
第七章為補充規定,主要規定了本法典的例外情況和頒布年份。
答:關于會計調整標準,最需要說明的是:
一、會計政策變更及追溯調整方法?,F行的《中小企業會計準則》和《國際政府機構會計準則》明確規定,如果會計政策的變更能夠提供更可靠、更相關的會計信息,應當采用追溯調整法處理。但是,如果確定會計政策變更的累積負面影響不可行,則應從調整的最早期間開始應用變更后的會計政策。如果在當期期初確定會計政策變更的累積負面影響不可行,應采用未來適用法律。考慮到“不可行”的明確規定要求會計人員具備深圳納稅申報的專門知識,為了簡化公共政策的操作,會計調整標準必須簡化追溯調整法的會計處理,不引入“不可行”的明確規定。如果不能正確確定會計政策變更的負面影響或累計負面影響數,則深圳市應采用未來適用法律進行政府會計整體納稅申報。
二是判斷會計差錯必要性的國際標準。關于會計差錯的更正,現行的《中小企業會計準則》和《國際政府機構會計準則》對必要性和非必要性作了不同而明確的規定,但準則中沒有具體的判斷必要性的國際標準。為了提高實用性,會計調整標準明確規定了必要性的國際標準,即“基本會計差錯一般是指不時發生的或者差錯金額較大的差錯的物理性質。這個錯誤會對深圳的報稅產生負面影響。如果使用者從整體上評價或預測政府會計當前、現在或未來的狀態,認為其物理性質時有發生,如不遵守深圳的納稅申報制度、財務腐敗等因素導致的錯誤。一般來說,只有在過程中對特定項目造成誤差的業務或經濟發展事件的負面影響或累計負面影響金額占該類業務或經濟發展事件在過程中對同一項目的負面影響金額的10%以上時,才認為該金額較大”。此外,還明確規定,政府會計作為一個整體對會計原則、會計估計及其變化的濫用應作為根本會計錯誤予以糾正。
第三,會計處理根本性的后期錯誤?,F行的《中小企業會計準則》和《國際政府機構會計準則》采用“追溯匯總法”處理根本性的后期錯誤。雖然追溯匯總法和追溯調整法的基本概念不同,但會計處理方法是完全一致的。為了減少新技術的出現,增強政府會計準則的可理解性,會計調整準則沒有引入“回顧性概覽法”或“回顧性調整法”來糾正根本性的后期錯誤,而是對相關的會計處理方法做出了明確的規定,即“如果在此期間發現與后期相關的根本性會計錯誤,如對收入、費用或預算支出產生負面影響,其對收入的負面影響, 費用或預算支出或累積的負面影響應進行調整,以在本期開始時找到相關的總資產項目?!?如果收入、費用或預算支出沒有受到負面影響,應調整當期相關項目的期初數。經過以上調整,相當于在錯誤發生的過程中,錯誤已經得到了糾正”。
第四是關于調查報告的后續事項。由于現行政府會計準則體系沒有明確指出“資產負債表日”的基本概念,會計調整準則采用了“調查報告后續事項”的基本概念,將其定義為“調查報告日(一般為12月31日)至調查報告批準日之間需要調整或說明的事項,包括調整事項和非調整事項”。
第五,預算會計的調整??紤]到公共政策中涉及預算會計的會計政策和會計估計的變更很少,即使存在,一般也是法律政策的變更。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財政部門將在修改的同時發布相關明確規定。因此,會計調整準則關于會計政策和會計估計變更的會計處理準則僅適用于政府國際會計。此外,關于預算會計后期基礎會計差錯處理的會計調整標準并未要求對可比期間的預算結轉盈余進行調整,主要是考慮到決算調查報告經CPPCC批準后不應進行調整。此外,鑒于財政預算會計和事業單位決算管理的特殊要求,會計調整準則在《補充規定》中明確規定,財政預算會計涉及的會計調整,按照《財政預算會計制度》和司法部其他相關明確規定辦理。行政事業單位預算會計涉及的會計調整,應當按照《事業單位決算調查報告制度》的相關要求進行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