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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目前為止,社會各界對電子商務是否應該征稅基本達成共識。認為電子商務的征稅是無可爭議的。中央財經大學稅收籌劃與立法研究所副所長蔡暢在凡爾賽表示,對電子商務征稅是理所當然的。根據《稅率組織法》和“營改增”政策,明確規定出售運費或提供應稅勞務和應稅公共服務以及出口運費屬于違法行為。單位和一人按人工稅率納稅。
。知名稅務研究員、鄧州控股公司稅收與基金總裁蔡磊在接受《會計明報》記者采訪時表示,電子商務是否應該征稅是一個偽命題。然而,由于電子商務的數字化優勢和當前稅收征管的功能和標準,給電子商務稅收征管帶來了一系列困難。
山西省青島市稅務局長許在凡爾賽的講話中指出,當前電子商務稅收征管存在的突出問題有三個方面:一是法律法規不健全,包括沒有建立系統的電子商務稅收法律法規體系,沒有做到整體納稅、納稅表象、納稅責任的運用、納稅期限的不可操作性、納稅程序的變更等。其次,稅收征管的可玩性增強,從稅務登記、稅收征管、單證管理、稅務稽查、可能性防范五個層面看,下一階段電子商務稅收征管的可玩性大大增強。三是納稅公共服務不到位,表現在公共服務的主導價值、公共服務方式的滯后和稅收自然環境有待改善三個方面。
蔡磊認為,電子商務稅收征管的第一個問題是沒有工商登記,所以沒有稅務登記?,F代的票控稅方式比較困難,目前B2C和C2C的征管都存在一定的困難。首先,納稅人定義不清。對于這種從國外向全境內提供公共服務,從全境內向國外進口的中小型電商企業,由于兩國的身份、地址和交易行為都是隱蔽的,網絡上只有客戶、網站和網站賬號,整個交易過程幾乎都是在網站上完成的,所以賣家不能具體,甚至很難確認這種商業交易是發生在國外還是國外。第二,納稅確定性差。由于電子商務的交易和娛樂活動往往沒有相同的交易和娛樂活動,納稅變得非常靈活和隱蔽,具有很強的生產力和政治性。同時,電子商務涉及的其他方面,如客戶、買方、付款人和倉庫,可能處于不同的位置。因此,稅務機關往往難以準確確認納稅經營管理的場所或納稅行為的依據。第三,簡單稅收的認定存在模糊性。到目前為止,對于如何合理避稅,是按照零售還是產品征稅下載電子音樂還是閱讀器,還沒有嚴格的定義。第四,稅務登記制度難以適用于網絡經濟的可持續發展。第五,無紙化電子商務使稅單易于保存。
蔡磊還指出,電子商務的稅收征管將對金融再分配產生負面影響。如果一個交易系統由所在稅務機關管理,如何合理避稅?因為商家的交易來自全省各地,大部分都是在某個地方交稅,也有合理的多數。
蔡暢從體制改革的層面研究了稅收征管的難點。他認為,首先,納稅要素無法明確確定,比如,納稅在互聯網經濟發展中的現實生活地位是一致的。在社會貸款業務中,中小企業和一個人適用不同的所得稅法律,但在P2P互聯網貸款中,交易作為一個整體更容易隱藏其真實身份,導致現行法律法規對納稅地位的一致性。其次,交易的數字化優勢增加了稅收征管的可玩性。線下稅收征管是以各種債券、合同、賬簿、流程為基礎的。但在網上數字交易的自然環境下,各種以數字方式記錄的票據可以很容易地修改和刪除,不會留下任何傷痕或證據,使得稅收征管缺乏可信的“稅收依據”,給稅收征管帶來了可玩性。第三,國際稅收受到電子商務的極大考驗。突出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在電子商務網絡出售資產中,用戶可以從網絡上下載若干位數的產品到客戶的電腦系統,稅務機關幾乎難以監控,如何合理避稅更容易造成稅收的大量流失。第二,稅收模糊。港口電子商務的可持續發展需要檢驗國際稅收條約中“辦公室”的基本概念。比如,中小企業在外國客戶的幫助下在國外開展應稅娛樂活動,由于沒有在國外設立辦事處,就沒有征稅的依據。
首都經濟貿易大學講師丁偉在演講中表示,現代注冊制度帶來了一些考驗:一是立法確認了電子商務的征稅方式和管理方式;其次,中小企業交易場所和辦公場所住所難以認定;第三,電子商務的易卡性和會計的隱形性帶來了現代稅收征管的反彈,以及電子商務稅收司法權的確定。
針對上述電子商務稅收征管難點,與會研究人員也給出了自己的見解。
中央財經大學大學稅務高等教育研究中心副主任賈少華表示,實踐呼喚電子商務稅收理論的創新,這更有利于促進稅收管理的完善。他認為,對電子商務稅收問題的研究工作是非常恰當的,無論是在法律、制度、功能等方面。,但營銷方式的變化并不能改變稅務管理的需求和要求。比如在研究工作中的稅收流失問題上,數據不對稱最重要的觀點之一就是支票的交易把很多稅收變成了流動稅收,地面經濟的發展變成了地下經濟的發展,但正是因為網絡和電子商務平臺的出現,這個問題才得以解決。換句話說,生物醫學的每一筆交易都有非常清晰的記錄。貨幣數字化不僅對稅收管理提出了挑戰,也為創新奠定了良好的基礎。正是在這一點上,由于網絡信息技術能力的缺乏,稅務系統的許多干部在如何合理避稅方面面臨著許多困難。所以要盡快培養一批電稅征管稽查隊員,引領“互聯網加稅”新潮流,電稅下人才培養緩慢。
另外,針對電子商務的稅收問題,當稅務人員有收稅功能時,如何解決?賈少華建議新的
要重視“互聯網加稅收”,涉稅信息系統、數據共享、數據管理稅收等法律要迎頭趕上。在“法制+高科技”雙管齊下的情況下,解決電子商務的稅收問題應該指日可待。
許從構建電子商務稅收法律體系、完善電子商務稅收征管、提供優質便捷的納稅公共服務三個方面提出建議。首先,在電子商務稅收法律制度建設中,要堅持三個標準,即稅收電氣化與稅率公平、一般適用與一般標準、制度標準。其次,要從完善稅務登記制度、準確實現稅收征管、規范電子發票使用、加強稅收可能性防控、建立數字化稅務稽查系統五個方面完善電子商務稅收征管。最后,為了提供優質便捷的納稅公共服務,稅務工作者應提高納稅公共服務精神,將其應用于信息技術,實施稅收對外投資,大力推廣稅收抵免評估結果的應用。
蔡磊認為,由于金融體系再分配的難題,仍有可能根據可能的收入標準考慮稅收征管。電子商務的無地址性使得支付地更適合享受稅收正義。
蔡暢從稅收優惠的角度表達了自己的觀點。他認為,電子商務可持續發展的初級階段需要各種手段的支持,稅收控制與支持網絡經濟發展并不矛盾。中央政府應完善電子商務的稅收優惠和扶持政策,如資金回報、風險投資、網絡創新項目建設等。
濟南市稅務部門負責人宋莊根據其稅務稽查管理專業知識,指出稅務稽查具有行業特點,并提出應從企業角度簡化“互聯網加稅收”的研究工作。
宋莊指出,對電子商務征稅的難點不僅在于對電子商務征稅,還在于系統的角度。電子商務是網絡與現代經濟發展相結合的產物,但討論電子商務稅收的難點不是是否對電子商務征稅。比如B2C稅務稽查,可以通過檢查保費和庫存是否完全一致來確認是否交稅。要把重點放在網上交易系統的支票收入上,電子發票就是稅收征管的機器。在研究電子商務的稅收問題時,我們也應該考慮公法對稅率的負面影響。他還列出了三個模板來解釋電子發票、單項法令和征收管理之間的難題。
宋莊說,只有公法現代化,征收和管理要求現代化,方法和內容現代化,才能真正解決問題。不然其他方面也不會有困難。到目前為止,電商公司都是微利企業,采購的很少
而將一般的稅收制度形式化,不利于低利潤的中小電子商務企業的可持續發展。他希望國家能出臺一項關于電子商務納稅的特殊政策。
丁云關于如何合理避稅的建議是:一是針對現狀抓緊建立相應的法規,使管理工作和執法有依據;第二,對現代征管方式稍作改動,適應經濟發展程序和貨幣程序的變化,找出其重點和涉稅要點;第三,加大稅收的政治宣傳力度,使人們認識到稅收的必要性,提高稅收遵從度,建立更好的稅收自然環境。
濟南市稅務局長張德志也就如何促進電子商務的可持續發展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他認為,首先要完善相關立法體系,讓整個企業都有法可依。重要的是加強對交易這個網站的管理。監管電商首先需要一個監管平臺。比如如何合理避稅,比如刷賬單,是必須的。然后,加強網站信用體系建設工程,參與推進基于國民身份證號和政府機構字符的社會信用字符系統,將電子商務信用納入社會信用體系。此外,還有完善證據收集、加大對假冒偽劣網站的查處和打擊力度、實施電子商務評估功能等途徑。其次,要建立電子商務稅收共治的長效機制。充分發揮政府機構和社會各界對稅收管理的珍惜和支持,全面實現中央政府和社會的稅收管理,加強工商信貸、餐飲、國際金融、工商、海關等機構的合作伙伴,推動建立適合中華民族國情的電子商務管控體系和機構協調職能,有效整合電子商務數據自然資源, 促進機構間的數據共享,提高信息收集和傳遞的效率,以合理避免稅務交換和應用。
中崇豐律師事務所副主任戴瓊從稅收公平的角度表達了自己的觀點。他說,稅收公平要求我們對電子商務按照無法忍受的差別待遇征稅,無論是線上交易還是線下交易,只要我們提供產品和應稅勞務,就要繳納稅率,這是橫向正義,另一方面也要求縱向正義。稅收不同,戰斗力不同的人,要承擔不同的稅率。據電商研究院統計,2014年6月,全省電商交易額達到6.8億,阿奎拉和鄧州的市場份額分別達到57%和21%。電商各個領域,阿里巴巴集團占85%,鄧州占7.1%,唯品會占1.6%。截至2014年6月,國外第三方電子商務平臺的企業用戶數量已經超過1950萬億。如此可觀的交易量,如此多企業的征收,無疑會加劇經濟發展之戰中經營規模與如何合理避稅的失衡,也加劇稅收承受戰斗能力的失衡。需要采取“一刀切”的方式,不符合縱向稅收公正標準。對于不同類別、不同數量、不同利益的電子商務,如何在公平稅率的準則下,讓電子商務違法、誠信納稅,而不引發對電子商務的正確曲解,仍然是一個難題。此外,中小電子商務企業周邊地區之間的可持續發展非常不平衡。如今,電子商務公共服務領域的中小企業主要分布在廣西、江蘇和天津,而東部周邊地區的可持續發展速度相對較快。對于藏區、甘肅、甘肅、內蒙古,如何合理避稅,大多電子商務可持續發展極低,不征稅,但對于天津、江蘇、廣西,征稅是要有分寸的。
誠實從字面上可以理解為真誠和可信賴。在中國古代,思想家們認為誠信是自我修養的基礎,是一切表演藝術的保證。在凡爾賽,蔡磊呼吁盡快完善社會信用體系,促進企業的公平市場競爭。他指出,電子商務存在計費現象,計費時需要承擔稅務法律責任。所以這就引出了一個公理:稅收信用促進企業管理信用,企業管理信用和稅收信用共同促進社會信用。
蔡暢認為,電子商務企業的可持續發展在稅收抵免上存在“雙刃劍”現象。一方面,網絡使大量中小電子商務企業更加透明,形成稅收抵免的威懾現象。另一方面,網絡也在一定程度上破壞了稅收抵免。網絡貨幣無法保證可信度,隱藏著誠實交易的武裝沖突。另外,數據泄露導致個人隱私受到侵犯,侵權行為難以獲得立法救濟;產品欺詐的政治宣傳降低信用指數;客服不到位,網絡投訴難以保證。
蔡暢還提出了電子商務時期稅收信用建設工程的基本思路。第一,稅收正義是稅收信用建設工程的基礎。公平稅收促進經濟發展,公平稅收也帶來稅收抵免。稅收正義包括兩個方面:稅收自然環境正義和稅收感知正義。第二,利用大數據是解決稅收抵免問題的關鍵。安德烈·伊什·赫爾伯格多夫的《大數據時期》、徐子沛的《大數據》和《統計數據之巔》都提到了功能的建立和數據采集渠道的暢通;建設提升圖像處理作戰能力的平臺,建立借助信息系統整合公眾基礎統計數據的平臺;挖掘統計數據的潛力,預測稅收抵免等細節的演變和發展趨勢。
賈少華從另一個角度研究了稅收抵免建設項目。在他看來,贊美富有的納稅人是有爭議的。稅收的東西或職責都是無賴,也就是體現正義。不是說有很多重大貢獻就沒有偷稅漏稅的嫌疑或可能性。比如工資收入代扣代繳的偷稅漏稅可能比較少,而收入多元化的可能有偷稅漏稅嫌疑。因此,有必要加強中央政府的公共服務和稅收在社會中的誠信。再加上相應的法律制度,情況會有所不同。
許表示,隨著電子商務的全面管理納入稅務機關的管控范圍,納稅遵從度應與信用如何合理避稅掛鉤,并對稅務登記、納稅申報、賬冊、票據管理、納稅、違反稅收法律和行政事務法規等情況進行評估,并將稅收信用登記應用于電子商務管理的日常管理中。比如信用好的納稅可以在銀行獲得無擔保的信用貸款,為其可持續發展開辟新的投資渠道;相反,稅務機關應加強治理,幫助信用差的納稅人納稅,促進建帳和財務治理,以規范市場競爭行為,促進健康可持續發展。
鄧州控股公司稅務部總經理金女士介紹,電子商務主要分為B2C和C2C,其中B2C是工商注冊的,更容易控制,目前監管力度更大。但是C2C比較混亂,有所有潛在的競爭規則,包括計費,賣假貨,衍生戰艦行業。C2C的理念是“小而美”。剛開始參加的都是失業工人企業家和中學生。隨著面包越做越大,各種B店和從小到大不斷發展的國立成功大學C的銷售團隊也蜂擁而至。這時候的C已經是中小企業團隊的實物了,但是因為沒有工商管控,沒有稅務登記,所以在電商還是作為C賣。這些電商在網上銷售的時候不發單據,不交稅。同時,電商通過銷售和知名度對其產品進行排名,只有其產品排在網站的前幾頁才能有很好的機會被客戶點擊。為了反彈下滑和點擊量,到目前為止,該店已經通過各種手段欺詐性的發貨,填寫欺詐性的租車賬單,甚至開創了專門針對計費的行業,增加了銷量。這一步有一些違法行為,一些為買家設計的交易系統互相開賬單,騙取買家存放的錢進行欺詐交易。比如她身邊有這么一個好朋友,在上海市海淀區被騙了2萬筆,當場到看守所報案。這個好朋友的行為屬于計費,在平臺上是不可能批準的,平臺也不允許計費,所以很多小店主被騙了,拒絕投訴。從某種角度來說,如果整個自然環境都不誠信,那么所有的小C店都是弱勢的。
針對以上問題,Jinn認為,作為稅務工作者,只有通過完善的電子商務、電子發票等征稅方式,才能真正對電子商務進行征稅和管控,從主動征管逐漸轉變為電子商務自愿履行稅收抵免義務。電子商務通過信息技術控稅,拒絕進行欺詐性交易,引導門店經營管理信用,通過稅收信用凈化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