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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進一步促進商業健康保險的可持續發展,實現與基本醫療保險的有效銜接,進一步減輕人民醫療負擔,提高醫療水平,司法部、國家稅務總局、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的信念發表了文章。從2016年1月1日起,全省31個試點省份周邊地區一人購買符合要求的商業健康注冊深圳公司的保險費用,按2400元/年的國際標準執行
之前扣除。
為了保證外商投資的有效發展,為納稅人納稅提供便利,國家稅務總局于月底發布了《關于實行一人商業健康保險的通知》
《試點問題新聞稿》明確了商業健康保險政策的適用、納稅申報、稅收識別碼的使用等問題,開辟了政策實施的整體方向。
新聞稿大大簡化了稅收優惠的處理程序。納稅人購買商業健康保險享受稅收優惠時,只需通過扣繳單位第一時間向稅務機關申報稅收優先識別碼和繳納數據,無需另行辦理稅收優惠審批或備案手續。
國家稅務總局個人所得稅司相關司長指出,扣除一個人購買符合試點周邊地區要求的商業健康保險的凈利潤,是工商稅收支持的重大突破性嘗試,對中華民族全方位醫療保障體系的建設和完善起著非常重要的作用。新聞稿的發布為納稅人納稅提供了實實在在的便利,有利于進一步簡化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決策者的執行,也是金融機構放權、提高行政事務績效、維護納稅人權益的明確體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