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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關于支持小微企業健康持續發展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出臺,小微企業減免稅政策引起廣泛關注。《意見》指出,要認真落實支持外商投資小微企業稅收的既定政策,根據形勢可持續發展的需要,制定繼續支持的政策。從事國家鼓勵可持續發展融資項目的小微企業,以及不能在國外制造的出口先進項目,按照有關明確規定免稅。
為了支持企業特別是小微企業的可持續發展,近年來,國家先后出臺了一系列外商投資稅收政策,包括:對符合條件的
對征收企業個人稅收籌劃方案所得稅給予20%的稅收減免;對年應納稅所得額低于6萬元(含6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在減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個人所得稅的基礎上,減按50%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計入應納稅所得額;在實施增值稅改革的基礎上,降低增值稅
收繳率(從6%和4%到3%);統一合并提高了增值稅和增值稅的起征點(最高2萬元)。
對此,東亞發展研究所制造業經濟發展研究中心副主任李繼凱表示,對小微企業實施稅收外資是支持小微企業可持續發展的有力途徑之一,可以緩解小微企業的資金問題。“小微企業的融資和銷售都不多,稍微優惠就能解決他們相當大的問題。這一政策的延續可以促進小微企業的可持續發展,進而成為中型企業乃至大型企業。到那時,企業對稅收的重大貢獻可能會超過今天的削減。”<稅收籌劃方案/p >也有研究者建議,小微企業的減免稅在范圍和誘因上要有保障。中國網通首席經濟學家朱曾經說過,小微企業免征增值稅和增值稅是一個比較準確的做法,但可以邁出很大的一步,因為今天確定的某個數額可能適用于極少數企業,減稅可以邁出很大的一步,這樣對經濟發展的視覺效果會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