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異議就是指公眾對某一歷經基本核準并公示的商標,在法定時限內,向商標局明確提出該商標未予注冊的反對建議,即規定商標局在要求的3個月異議滿期后不必審批該商標注冊。那麼在商標異議前大家應當準備好什么原材料呢?
(一)應遞交的書件
(1)商標異議申請書;
(2)確立的要求和客觀事實根據,并附相關直接證據原材料,異議原因書需有異議人的簽名或蓋上公司章;
(3)被異議商標基本核準公示的復印件(可從在網上免費下載);
(4)異議人的身份證件。
(5)經辦人員身份證件復印件。
(6)授權委托商標代理組織申請辦理商標異議申請辦理的,還須遞交商標代理委任書。
(二)實際規定
1、一件商標異議申請辦理只有對一個商標注冊注冊號的商標明確提出異議,每一件異議申請書件應遞交一式兩份。
2、異議申請書理應電腦打字或包裝印刷,別的書件理應字跡工整、清楚,用簽字筆、中性筆填好或用打印機復印,相關直接證據應編輯文件目錄及相對的頁數。
3、被異議的商標以及基本核準號類型、被異議人(以《商標公告》上的商標申報人為標準)的名字及詳細地址盡量填好清晰;被異議商標是根據商標代理組織申請辦理注冊的,還需填好商標代理機構。
4、明確提出異議的異議人的名字及聯系電話盡量填好清晰,并在申報人章戳部位蓋上與異議人為名同樣的圖章(異議人為普通合伙人的,須簽名或蓋公章)。
5、異議人身份證件:包含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蓋上公司圖章)、身份證件復印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