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注冊取得成功后,可以隨便開展商標轉讓交易嗎?
當申報人申請辦理商標注冊取得成功后,一些使用權人要將商標開展出讓交易以獲得利益。可是就算你變成商標使用權人,在開展商標轉讓時,原材料充分準備的狀況下也不可以隨便出讓商標。理應留意一下幾個方面。
1、商標使用權人私改注冊商標的文本、圖型以及組成的。
商標法要求,商標注冊取得成功后,用以產品或服務項目里時,其商標務必與商標注冊申請辦理時的文本、色調、圖型等保持一致。商標使用權人自主變更商標因素的,不但沒法開展商標轉讓也會讓商標喪失法律法規利益。
2、商標注冊后持續三年未應用的
《商標法》要求,注冊商標沒有書面通知持續三年不應用的,一切企業或是本人能夠向商標局申請辦理撤消該注冊商標。此狀況下,商標沒法開展出讓。且注冊商標遭遇著被商標局撤消的風險性。
3、企業企業營業執照未準時年審的
在申請辦理商標轉讓以前,務必確保出讓方和購買方的企業營業執照一切正常報名參加年審,開展一切正常的年報公示。不然,商標轉讓時商標局很有可能會駁回申訴出讓申請辦理。這里留意的是,企業營業執照一切正常年審是對于彼此的,換句話說轉受雙方都理應符合條件,而不是只對于在其中一方。
4、出讓方簽名筆跡不一樣的
在遞交商標轉讓材料時,商標局發覺被出讓的商標在申請辦理時申報人的簽名筆跡與轉讓合同上的筆跡有顯著不另外,商標局會規定出讓人開展證實,無法自證的,商標轉讓申請辦理極有可能被駁回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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