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異議的原因
更新時間:2020-12-01 16:26:14
一旦商標注冊申請?zhí)峤缓?,一個商標審查員負責審查申請。這樣做是為了確保應用程序不與任何商標規(guī)則相抵觸。商標申請可能由于以下任何原因面臨異議:
使用不正確的商標形式
如果申請表的格式不正確,商標審查員將提出異議。審查員的說明如下:申請以TM-1表格提出,對于屬于某類商品和服務的證明商標,應通過提出請求將申請表格更正為TM-4。在TM-16上。此后不久,申請人必須在TM-16上提出要求。
不正確的商標申請人名稱
申請中提及的名稱必須具有所有合伙人的姓名,并且必須以合伙公司的名義提交。同樣必須在TM-16上存檔。
未能提交商標表格TM-48
每當商標代理人或代理人提出商標注冊請求時,都必須提交TM-48表格并附上表格(授權代理人或代理人的信)。當申請人通過填寫表格TM-16糾正申請時,可以糾正異議。
商標申請地址錯誤
如果申請中未提及申請人的主要依據(jù),則提出的反對意見如下:“應通過在TM-16上提出請求,將申請人的主要依據(jù)記錄在案?!?申請人必須通過上述措施糾正異議。
商品或服務的規(guī)格含糊
商標審查員可以對申請中提及的大量商品和服務提出異議,也可以針對上述清單過于模糊而無法考慮這一事實提出異議。如果提出異議,申請人必須在TM-16上提出要求以更正異議并列出要申請商標的確切項目。
存在類似商標
如果所尋求的商標與已經(jīng)存在的商標具有相似性或相似性,審查員可以提出異議。異議將根據(jù)《商標法》第11條第(1)款提出,因為相同或相似的描述中有相同或相似的商標在案,有可能在群眾中造成混淆。在這種情況下,申請人可以通過提供與現(xiàn)有商標不同的證據(jù)來證明其商標合理。
商標缺乏鮮明特征
不能將一個人的商品和服務與另一個人的商品和服務區(qū)分開的商標據(jù)說沒有鮮明的特征,因此有異議的責任(在此處閱讀更多內容)。為使申請人克服這種異議,他/她必須提供證明,證明該商標確實由于其先前的使用而具有其自身的特征。
商標具有欺騙性
如果商標審查員認為商標可以在其使用,性質,質量等方面欺騙公眾,則可以提出異議。在這種情況下,申請人可以選擇通過提交TM-16申請豁免本規(guī)范中的商品和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