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理標志,傳統專業保證和其他質量標簽
更新時間:2020-12-01 16:25:21
歐洲法規509/2006和510/2006規定了三種針對農產品和食品的保護系統,每種都有特定的特征。
受保護的原產地標記(PDO)可以授予來自特定地區的農產品或食品,其質量或特性基本上或完全取決于地理環境,包括自然和人為因素(例如氣候,土壤條件,當地知識,等等)。此外,產品必須已經在特定的地理區域內生產,加工和組合在一起。
例如:“阿丁黃油”,“奶酪”,“羊乳酪”,“諾曼底卡門培爾奶酪”。
所述受保護的地理指示(PGI)可以歸因于農產品或食品,其是從特定區域和針對其特定質量,信譽,或其他特征可以歸因于該區域。此外,產品必須已經在特定地理區域內生產和/或加工和/或組合在一起。
受保護的地理標志所需的條件比受保護的原產地名稱所需的條件更為靈活。因此,即使僅產品的聲譽可以歸因于其地理來源,也可以歸因于PGI。此外,生產,加工和組裝并不需要全部都在特定的地理區域內進行;只需這樣做。
例如:“格拉頓柏根大餐”,“高加索牛肉餅”,“布魯塞爾菊苣”,“阿丁火腿”。
食品和農產品可以使用公認的傳統專業保證(TSG),而無需鏈接到特定地理區域。這種認可是基于產品的特殊性,即明顯區別于其他產品或同一類別食品的特征。這些特征可能與產品的內在質量有關,例如物理或化學性質或生產方法。因此,它們必須根據特定的配方或生產方法進行生產,但這可以在沒有地理要求的任何地方進行。
例如:“ Geuze”,“ Faro”,“ Kriek”,“ Mozzarella”。
注冊
保證的原產地標記,地理標志或傳統特色為相關產品的生產商提供專有使用權。要獲得此保護,您必須注冊名稱。必須提交規格表,在其中說明可以使用受保護名稱的條件(地理區域,要求的生產方法,與地理環境有關的產品質量的證明要素等)。
該請求可以由有關產品的生產者或加工者的國家組織(通常是農業組織)提出。這些指示不適用于個人使用;它們是為了集體利益。所有符合規格表客觀條件的人員都將有權使用受保護的標識。
注冊過程分為兩個階段。首先,區域決定是否接受確定的指示。在第二階段,請求被發送到歐洲委員會,該委員會進行補充審查,并就確認請求名稱做出最終決定。在第一階段之后,瓦隆大區承認了臨時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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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質量標簽
質量標簽種類繁多。實際上,任何人只要遵守所有規定且不侵犯第三方的權利,就可以使用某些標志來表明其產品或服務的來源或質量。例如,您必須遵守標簽和廣告法規以及商標和版權。聯邦和地方政府也可能會引入新的質量標簽。
質量標簽的一個著名例子是ISO標準。
注意:集體商標也可以是質量標簽。在這種情況下,適用保護條件和特定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