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麻產品的銷售不能構成商標在先使用抗辯的依據
更新時間:2020-12-01 16:16:35
2018年9月,以KIVA?商標供應天然食品的Kiva Health Brands LLC(“ KHB”)起訴Kiva Brands Inc.(“ KBI”)商標侵權和由于KBI在大麻上使用KIVA?商標而引起的不正當競爭。 -注入巧克力。KBI聲稱在KHB的KIVA品牌商品進入市場之前已經開始在大麻上使用其KIVA標志。KBI聲稱它是先前的用戶,因此有權獲得針對KHB的禁令,因此提起反訴,要求取消KHB的聯邦商標注冊并指控商標侵權。它還聲稱事先將其用作肯定的辯護。
2019年9月,加利福尼亞北區批準了KHB的駁回KBI反訴的動議,裁定由于根據聯邦法律跨州界運輸大麻是非法的,因此KBI無法確定對其KIVA商標的合法商業使用,因此不能取消KHB的注冊或對聯邦商標侵權提出索賠。
上周,地方法院加倍審理并批準了KHB的動議,以就KBI的在先使用肯定抗辯做出簡易判決。KHB辯稱,KBI沒有可識別的聲稱它是KIVA商標的高級用戶,因為(a)根據聯邦法律其產品是非法的,并且(b)KBI直到2014年才組建,因此無法證明其一貫使用其商標標志在2013年KHB開始使用之前。法院一經發現,存在著與KBI的連續使用有關的實質性事實問題,無法進行簡易判決,因此法院著眼于KBI的使用是否符合聯邦法律的規定。
法院廣泛駁回了自己關于駁回動議的決定,并確認“盡管KBI的產品在加利福尼亞州法律下是合法的,但根據聯邦法律其非法性意味著KBI不能擁有商標優先權。”?此外,根據加利福尼亞州普通法,KBI的商標權不能超過KHB的聯邦權利。盡管《蘭納姆法案》對州權利沒有廣泛的先發制人的影響,但它可以超越州法,在該州法律允許混淆或欺騙性商標的經營中,侵犯了聯邦商標專用權的保證。持有人。”?因為允許KBI依賴其先前的州權利將使KHB的聯邦權利受到侵犯,法院認定《蘭納姆法》優先于KBI的州權,并批準了KHB的簡易判決動議。
法院的裁決與以下原則有關:聯邦注冊不能抹殺先前的普通法權利。它進一步突顯了大麻品牌在嘗試建立自己的商標權利時面臨的挑戰,其中許多人預計大麻最終將根據聯邦法律合法化,并且將有權獲得聯邦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