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上帝的恐懼使上帝時代的商標侵權主張沉默
更新時間:2020-12-01 16:04:48
馬薩諸塞州聯邦法院上周裁定,原告神時代在大波士頓地區的GOD'S ERA服裝的最低限度銷售不足以維持針對被告帽公司New Era Cap Co.,Inc.與其合作的商標侵權訴訟。敬畏上帝。
學生Averil Hilton在2015年創立了上帝的時代,使用GOD'S ERA?商標銷售T恤,運動衫,連帽衫和休閑褲,這些結合了“城市青年文化街頭裝以及對上帝和基督教的狂熱與熱情”。在2015年至2017年7月之間,上帝的時代在馬薩諸塞州的波士頓及其周邊地區售出了價值超過200美元的GOD'S ERA品牌服裝。2016年10月24日,上帝的時代向美國專利商標局申請注冊GOD'S ERA?商標。
Enter New Era,幾十年來,它已經以NEW ERA?商標在全球范圍內銷售運動帽。2017年3月,新紀元(New Era)反對注冊GOD'S ERA商標的申請,稱其可能與自己的NEW ERA商標混淆。反對派仍在進行中-新紀元在本周早些時候提交了審判摘要。
與反對派之前,神的時代轉身,在馬薩諸塞州的區提起訴訟,指稱新時代的生產和銷售帽承載其新時代的商標與時裝設計師杰里洛倫佐不怕上帝商標(如圖下文)侵犯了其商標權利在神的時代。New Era使用了包裝和標簽上的組合徽標來制作與美國職棒大聯盟2017年全明星賽相關的限量帽子。從2017年7月開始,它把帽子運到佛羅里達州的邁阿密和加利福尼亞州的洛杉磯出售,并在網上出售了一些。
2019年8月,新紀元提出簡易判決,祈禱該案被駁回,因為神的紀元2017年前的銷售額不足以在其于2017年新紀元銷售的市場上提供商標保護。法院對此表示同意。
重要的是,由于上帝時代沒有聯邦商標注冊,因此僅限于主張聯邦和州的普通法權利。事實證明這是它的失敗。在新時代發布上限之前,上帝的時代承認在2017年7月之前在州際貿易中沒有任何銷售。結果,它的商標州法律和聯邦法律規定的權利(在當時它具有任何聯邦權利的范圍內,法院沒有解決此問題)僅限于其銷售的地理區域,即馬薩諸塞州。記錄中沒有證據表明New Era在同一地區出售或刊登了廣告上限。相關的在線廣告很少,可能還沒有到達波士頓地區,并且由恐懼之神(Fear of God)領導,該公司沒有任何使新時代對其行為承擔責任的合同。總而言之,新時代的活動與上帝時代擁有權利的地理區域并不重疊,因此,不存在商標侵權行為。
該意見強調了商標注冊的價值,該商標授予所有者商標的假定性國家權利,以及州際銷售在聯邦商標訴訟中的作用。沒有這些,上帝的時代就從一開始就受到了阻礙。
由于原告的GOD的ERA商標未注冊,因此法院必須確定在涉嫌侵權時GOD的ERA商標是否以及在何種程度上享有普通法商標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