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清揚君
在奢脈化妝品的深入調查過程中,清揚君發現李彩樺代言的奢脈化妝品不僅涉嫌虛假宣傳,還存在非法宣傳。
公開資料顯示,奢脈化妝品是奢脈國際化妝品(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奢脈國際’)旗下品牌,2020年5月29日,奢脈國際官宣李彩樺為其首位品牌代言人。企查查數據顯示,奢脈國際化妝品(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奢脈國際’)成立于2017年5月26日,注冊資金100萬元,法定代表人為石春陽,邵奎雙持股50%,張立萍持股40%,李挺枝持股10%。李挺枝是貓頭鷹日化的法定代表人、持有38%股份的第一大股東。
2020年3月19日,奢脈國際官網以“不忘初心嚴守品質奢脈榮獲‘中國3.15誠信品牌’榮譽稱號”為標題,宣傳奢脈國際獲得了“中國3.15誠信品牌”,并在文章中稱“2020年3月,奢脈榮獲“中國3.15誠信品牌”榮譽稱號,這是國家權威機構對品牌和企業最大的認可,同時也是奢脈對消費者的承諾——恪守產品質量,專業誠信服務。”
可就在2020年7月30日,中國消費者協會通過官方微信公眾號和官網發布《聲明》稱,“近日,多次接到消費者、經營者來電咨詢或者核實其遇到的諸如3·15誠信品牌證書、互聯網3·15品牌官網證書等涉及3·15的認證是否由中國消費者協會發起或者參與事宜。此前,中國消費者協會也曾接到類似咨詢、投訴。”
對此,中國消費者協會發布嚴正聲明:
一、中國消費者協會是依法成立的對商品和服務進行社會監督的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公益性社會組織。我會不從事商品經營和營利性服務,不收取費用或者以其他謀取利益的方式向消費者推薦商品和服務。
二、任何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以3·15名義開展的各類品牌認證活動、頒發各類品牌認證證書或者其他收費活動均與我會無關。請消費者、經營者注意甄別,及時核實。
三、我會3·15商標(3·15數字及地球人型組合圖)已在國家知識產權局(原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取得商品和服務45個類別上的商標注冊,依法享有商標專用權。除地方各級消費者協會(委員會)用于公益活動外,我會從未授權任何單位使用該商標。如有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在經營活動中使用與我會注冊商標相同、近似的標識,引人誤認為其與我會存在特定聯系,涉嫌違反相關法律法規的,我會對涉事主體保留依法追訴的權利。
消費者或者經營者如發現侵犯中國消費者協會權益行為,可及時向我會投訴或者向侵權人所在地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投訴、舉報。
中國消費者協會是什么單位清揚君就不介紹了,不知道的可以自行搜索。中國消費者協會公開辟謠“3·15誠信品牌”等和中國消費者協會無關,說明很多消費者已經認為“3·15誠信品牌”與其有關,尤其是該會持有45個類別上的“3·15”商品和服務類別商標,很可能因此讓消費者信任榮獲“3·15誠信品牌”榮譽的品牌,并因此誤導消費者代理或購買其產品。這很有可能在侵犯中國消費者協會知識產權的情況下,讓消費者做出誤判,造成不正當競爭行為。
此外,清揚君還發現,2020年5月8日,奢脈國際在官網還發布了“以誠信樹品牌,奢脈榮獲中國‘重質量 守誠信 好品牌’示范企業稱號!”的文章,宣稱在第十六屆中國誠信企業家大會上榮獲了中國“重質量 守誠信 好品牌”的示范企業稱號,奢脈國際董事長張立萍獲得了“中國化妝品行業十大誠信企業家”稱號。同日,奢脈國際還在官網發布了“奢脈董事長張立萍先生榮獲‘中國化妝品行業十大誠信企業家’稱號”的文章。
實際上,關于社會組織評獎,國家有明確的規定,并不能隨便進行表彰活動。
根據民政部《社會組織評比達標表彰活動管理暫行規定》第三條規定 社會組織開展評比達標表彰活動應當遵守以下規定:(五)評比達標表彰項目或獎項的名稱前應當冠以社會組織名稱,未經批準不得冠以“中國”、“全國”、“國際”、“世界”或其他類似字樣。第四條規定,社會組織開展評比達標表彰活動,應當按章程規定履行內部工作程序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第五條規定,全國性社會組織開展評比達標表彰活動,由業務主管單位按歸口分別請示黨中央、國務院。全國評比達標表彰工作協調小組征求民政部意見并進行審核后,按程序報請黨中央、國務院審定,待批準后由民政部向社會公布審批結果。
像“重質量 守誠信 好品牌”和“中國化妝品行業十大誠信企業家”這樣全國性的“評比達標表彰項目或獎項的”都是要在民政部備案的,但清揚君并未在民政部官網查詢到相關信息。
如果清揚君沒有查錯,那么這個獎項應屬于非法“評比達標表彰的項目”。即便該獎項合法,那么在《奢脈連載一》中,清揚君提及的奢脈化妝品涉嫌虛假宣傳、天貓旗艦店涉嫌銷售“套證”產品和本文提及被消費者協會辟謠的“中國3.15誠信品牌”,是不是不誠信行為呢?如果這樣的不誠信企業還榮獲“重質量 守誠信 好品牌”,這樣不誠信企業的掌舵人還被授予“中國化妝品行業十大誠信企業家”,那么這樣的獎項還有什么意義呢?
另外,清揚君查詢發現,舉辦“重質量 守誠信 好品牌”和“中國化妝品行業十大誠信企業家”活動的是“中國誠信企業家大會組委會”,但該官網(http://cxzgj.org:8088/contact.html)的備案單位是北京中管智學咨詢中心,收款單位有四個,分別為北京房地產學會、北京北斗七星信用管理中心、北京碼頭信用管理中心、北京創新中管管理咨詢中心。
企查查顯示,北京中管智學咨詢中心由法定代表人張如訓獨資持有,但該單位在2017年11月10日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通州分局抽查時通過登記的住所(經營場所)無法聯系。北京北斗七星信用管理中心由法定代表人楊正偉獨資持有,但該單位在2017年8月25日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抽查時通過登記的住所(經營場所)無法聯系。北京碼頭信用管理中心由法定代表人張如訓獨資持有。北京創新中管管理咨詢中心由寇友德獨資持有。
兩個連工商局都聯系不到的單位竟然負責運營“中國誠信企業家大會”,而且連續舉辦了十六屆。這樣重要的“重質量 守誠信 好品牌”和“中國化妝品行業十大誠信企業家”收款單位還有四個,而且是一個北京房地產學會和其他三個單位,試問這樣的獎項又有多少含金量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