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員登錄
您的電話號碼僅用于注冊登錄,我們采用SSL加密技術,確保您的信息安全,請放心提交。
會員注冊
您的電話號碼僅用于注冊登錄,我們采用SSL加密技術,確保您的信息安全,請放心提交。
【/s2/】公司法注冊資本:【/h/】公司法對公司注冊資本有哪些規定?愛問知識人
有限責任公司的注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公司全體股東的首次出資額不得低于注冊資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其余部分由股東自公司成立之日起兩年內繳足;其中,投資公司可以在五年內繳足。有...展開全部【/s2/】公司法注冊資本:【/h/】新公司法注冊資本的規定有哪些變化-百度知道 【/S2/】
展開全部 根據《公司法》第二十三條: 設立有限責任公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股東符合法定人數;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規定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 (三)股東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有限責任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展開全部【/s2/】公司法注冊資本:【/h/】新公司法注冊資本與實收資本有什么區別?愛問知識人
舊《公司法》第26條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注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公司全體股東的首次出資額不得低于注冊資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其余部分由股東自公司成立之日起兩年內繳足;其中,投資...展開全部【/s2/】公司法注冊資本:【/h/】新公司法注冊資本的規定發生了哪些變化【/h/】【/S2/】
根據《公司法》第二十三條:設立有限責任公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一)股東符合法定人數;(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規定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三)股東共同制定公司章程;(四)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有限責任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五)有公司住...展開全部其他回答:根據公司規定,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3萬元,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為10萬元,股份有限責任公司為500萬元。【/h/】此外,根據地區經濟發展情況,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規,規定特定類型公司的注冊資本,只要不違反公司法關于最低注冊資本的規定。【/h/】《公司法》自2005年以來一直沒有修訂。你描述的情況就是這樣一個問題。
其他回答:(1)新舊《公司法》關于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的規定 舊《公司法》第十九條第二項:股東出資達到法定最低資本限額。這個規定對注冊資本有最低限額,是統一的。第二十二條第三項:公司注冊資本。該條規定,公司的注冊資本應當在公司章程中載明。第二十三條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注冊資本為全體股東在公司登記機關的出資額。有限責任公司的注冊資本不得低于下列最低限額: (一)以生產經營為主的公司50萬元人民幣;(二)主要從事商品批發的公司人民幣50萬元;(3)主要從事商品零售的公司人民幣30萬元;(4)十萬元用于科技開發、咨詢和服務公司。特定行業的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最低限額需要高于前款規定的,由法律、行政法規另行規定。該條款規定了不同行業公司不同的最低注冊資本。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局務委員會會議修訂的《公司注冊資本登記條例》第三條:公司登記機關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對公司注冊資本進行登記。符合條件的予以注冊;不符合要求的不予注冊。這是舊《公司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對公司注冊資本的規定。【/h/】新《公司法》第23條第(2)款:股東出資達到法定最低資本。第二十五條第(三)項:公司注冊資本,規定公司章程應載明注冊資本。第二十六條有限責任公司的注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公司全體股東的初始出資不低于注冊資本的20%,不低于法定的最低注冊資本,其余部分由股東自公司成立之日起兩年內繳足;其中,投資公司可以在五年內全額支付。有限責任公司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人民幣3萬元。法律、行政法規對有限責任公司的最低注冊資本有較高規定的,從其規定。【/h/】根據新老《公司法》關于公司法定最低注冊資本的規定,可以看出,按照舊《公司法》設立有限責任公司至少需要10萬元人民幣,而新《公司法》只需要3萬元人民幣。新《公司法》還規定,公司注冊資本可以分期足額繳納,初始出資不低于注冊資本的20%,自成立之日起兩年內足額繳納。這大大降低了成立公司的門檻。這些規定有利于激活中國市場經濟,適應當前經濟發展趨勢,為再就業提供更多就業機會。 (二)新舊《公司法》股份有限公司注冊資本比較 舊《公司法》第七十三條第(二)項:發起人認購、社會公開募集的股本達到法定最低資本。第七十八條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冊資本是公司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實收股本總額。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人民幣1000萬元。股份有限公司的最低注冊限額需要高于上述限額的,由法律、行政法規另行規定。本條規定了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冊資本,并統一規定了最低限額。同時,第79 (4)條規定了公司的股份總數、每股金額和注冊資本。這就把注冊資本放在了章程里。【/h/】新《公司法》第七十七條第(二)項:發起人認購和募集的股本達到法定最低限額。第八十一條第一款對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冊資本進行了界定,規定初始投資不得低于注冊資本的20%。其余部分自公司成立之日起兩年內全額繳納。對于投資公司來說,就比較寬松了,5年內可以全額支付。本條第三款規定,股份有限公司的最低注冊資本為人民幣500萬元。第八十二條第(四)項規定,注冊資本應當記入公司章程。【/h/】通過新舊《公司法》對注冊資本的規定可以看出,新《公司法》規定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500萬元,與舊《公司法》規定的1000萬元相比,大大減少了注冊公司的資本,為更多市場主體的進入打開了大門。同時,公司法規定了分期繳納注冊資本的制度,大大縮短了設立公司基金的準備時間,使更多的資金在市場上流通,有利于社會經濟的發展。未來幾年,我們將看到公司在市場經濟的土壤中崛起。 (三)新《公司法》關于一人公司法定注冊資本的規定 一人公司是只有一個自然人股東或者一個法人股東的有限責任公司。由自然人或法人作為股東設立。一人公司在國外早有規定,是國際公司形式發展的必然趨勢。在我國當前的現實下,引入一人公司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它將對我國經濟發展和就業改善起到重要作用。但是,一人公司在中國還是一個新生事物,我們必須通過法律和相關法規對其進行規范,使其符合我們對一人公司的期望。【/h/】新《公司法》第五十九條規定,一人公司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人民幣10萬元,應當一次性足額繳納。這是一種基于中國從事經濟活動的自然人誠信不夠,可能給經濟交易帶來風險的防范機制。這個規定比非股東公司嚴格得多,但適用性強。
【/s2/】公司法注冊資本:新公司法注冊資本的規定發生了哪些變化?
一、重大變化或突破
1.將“法定資本制”改為“授權資本制”
2.允許一人有限責任公司
3.建立“揭開公司面紗”或“否定法人人格”的新制度
4.新股東代表訴訟制度
5.新增:股東可以要求公司收購股權:關于保護股東權利的新規定
二.其他變化
1.增加公司的透明度和公開性
2.公司成立更方便
3.廢除或放松一些原有的限制性規定
4.一些原來的強制性規定變成了武斷的規定
5.加強對小股東的保護
6.規定自然人股東持有的股份可以繼承
7.增加了一些確定性規定,以加強可操作性
8.完善公司治理結構
9.增加或擴大了一些限制性規定
【/s2/】《公司法》注冊資本:《公司法》對注冊資本和股東出資有哪些規定?
新公司法對經濟和社會最大的貢獻之一就是創造了一個新的理念:鼓勵投資和創業。該法第二十六條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注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公司全體股東的初始出資不低于注冊資本的20%,不低于法定的最低注冊資本,其余部分由股東自公司成立之日起兩年內繳足;其中,投資公司可以在五年內全額支付。有限責任公司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人民幣3萬元。法律、行政法規對有限責任公司的最低注冊資本有較高規定的,從其規定。”從以上規定可以看出:1。新公司法與舊公司法相比,大大降低了法定注冊資本最低限額: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3萬元。2.允許分期繳納注冊資本。全體股東的首次出資不得少于注冊資本的20%,也不得少于3萬元,其余部分可在公司成立后兩年內繳足。3、專業投資公司第一期注冊資本到位,其余可在五年內繳納。新《公司法》第二十七條規定:“股東可以以貨幣出資,也可以以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能夠以貨幣計價并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資產出資;但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能作為出資的財產除外。作為出資的非貨幣財產應當進行評估、估價,并對財產進行核實,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估價。法律、行政法規對評估和定價有規定的,從其規定。全體股東的貨幣出資不得低于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的30%。”根據以上規定,結合相關法律、行政法規可知,股東可以出資下列有形或無形的事物:1。有所有權的事物:包括主物和無主物;2.其他產權:比如土地使用權、采礦權;3.股權:包括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的股權;4.債券:包括對公司的債權和對第三方的債權;5.知識產權:包括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6.其他。但禁止股東以勞務、信用、自然人名義、商譽、特許權、有擔保財產等方式進行固定價格投資。原《公司法》規定工業產權和非專利技術出資不得超過公司注冊資本的20%,而新《公司法》規定貨幣出資不得低于注冊資本的30%,從而取消了對工業產權和非專利技術出資比例的限制。
【/s2/】公司法注冊資本:公司法對減少注冊資本有哪些規定?公司?[/s2/]
答: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3萬元人民幣;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10萬元人民幣。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500萬元人民幣。法律、行政法規對有限責任公司的最低注冊資本有較高規定的,從其規定。答:有限責任公司全體股東的初始出資不得低于注冊資本的20%,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注冊資本,其余部分由股東自公司成立之日起兩年內繳納;其中,投資公司可以在五年內全額支付。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應當一次性足額繳納公司章程規定的出資額。股份有限公司全體發起人的首次出資不得低于注冊資本的20%,其余部分由發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兩年內繳足;其中,投資公司可以在五年內全額支付。未繳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答:股東或發起人可以以貨幣出資,也可以以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可以貨幣計價、依法可以轉讓的非貨幣資產出資;但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能作為出資的財產除外。股東或者發起人不得以勞務、信用、自然人名義、商譽、特許權或者設定擔保的財產作價出資。作為出資的非貨幣財產應當進行評估、估價,并對財產進行核實,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估價。法律、行政法規對評估和定價有規定的,從其規定。全體股東的貨幣出資不得低于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的30%。答:有限責任公司增加注冊資本時,股東應當認繳新增注冊資本的出資額,按照《公司法》關于設立有限責任公司的有關規定執行。股份有限公司為增加注冊資本發行新股時,股東認購新股,按照《公司法》關于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繳納股款的有關規定執行。答:公司需要減少注冊資本時,必須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資產清單。公司應當自作出減少注冊資本決議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三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內,未接到通知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內,有權要求公司清償債務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公司減資后的注冊資本不得低于法定最低限額。答:投資者應在合同、章程中明確出資期限,并按合同、章程規定的期限足額繳納出資。合同、章程約定一次性足額繳納出資的,出資人應當自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六個月內足額繳納。合同、章程規定分期繳納出資的,投資者首期出資不得低于其認繳出資額的15%,并應當自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三個月內足額繳納。答: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注冊資本占總投資的比例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中外合資經營企業總投資在300萬美元(含300萬美元)以下的,其注冊資本應至少占總投資的7/10;(二)中外合資經營企業的投資總額在300萬美元至1000萬美元(含1000萬美元)之間的,注冊資本應至少占投資總額的一半,投資總額在420萬美元以下的,注冊資本不得低于210萬美元;(三)中外合資經營企業的投資總額在1000萬美元至3000萬美元(含3000萬美元)之間的,注冊資本應至少占投資總額的五分之二,投資總額在1250萬美元以下的,注冊資本不得低于500萬美元;(四)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投資總額3000萬美元以上的,注冊資本至少占投資總額的三分之一,投資總額3600萬美元以下的,注冊資本不少于1200萬美元。答:以專利技術或非專利技術(以下簡稱“技術成果”)申請設立企業或增加企業注冊資本的,技術成果評估價值在100萬元人民幣(含)以上的,要求評估機構在評估報告中附上評估對象(即委托的技術成果)所屬領域或行業專家簽署的參考意見, 或政府科技主管部門或相關科研機構出具的鑒定意見,連同專家名單。 專家名單應包括以下細節:專家姓名、工作單位、所學專業、目前從事研究的領域、職稱和職務、聯系方式。答:《公司法》第五十九條規定,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人民幣10萬元。股東應當一次性足額繳納公司章程規定的出資額。“這項規定規定了一人公司的最低資本額和一次性全額繳納資本的條件。《公司法》沒有對一人公司因公司變更或重組而產生的上述監管條件規定任何例外。因此,無論處于變更登記或改制重組過程中的一人公司,都應當符合《公司法》第五十九條的規定,達到注冊資本1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