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員登錄
您的電話號碼僅用于注冊登錄,我們采用SSL加密技術,確保您的信息安全,請放心提交。
會員注冊
您的電話號碼僅用于注冊登錄,我們采用SSL加密技術,確保您的信息安全,請放心提交。
隨著經濟的逐漸繁榮,大眾對娛樂的需求也越來越大。然而,公眾聚集的地方容易出現各種安全隱患。有些地方需要辦理消防安全許可證、環境許可證等一系列證件。接下來,千百順邊肖將詳細討論哪些地方需要辦理消防安全許可證,辦理消防安全許可證需要哪些條件。
消防安全許可證
對符合國家相關標準、資料齊全、手續齊全的場所,在申請消防安全許可證時,建筑面積在2000平方米(不含2000平方米)的,應當在三日內辦結,建筑面積在2000平方米以上的,應當在五日內辦結。
投標資格
中文名稱:消防許可證。
深圳公司注冊地是否要求范偉:劇院、演出、放映等人員密集場所。
處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審核內容:有符合安全要求的環境和場所。
申請材料:文化娛樂場所消防安全審批表等。
簽發人:當地消防部門或支隊。
一、消防安全許可的范圍。
(一)影劇院、錄像廳、禮堂等演出場所;
(二)具有文化娛樂功能的夜總會、音樂咖啡館和餐館;(三)舞廳、卡拉ok廳等歌舞娛樂場所;
(四)洗浴中心場所;
(五)室內娛樂、游樂場所;
(六)其他公共娛樂場所。
二.審批和發放范圍。
(一)建筑面積2000平方米(不含20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娛樂場所,由當地消防部門(大隊)負責審核發放消防安全許可證。新建、改建、擴建項目除外。
(二)建筑面積超過2000平方米的,由支隊負責審查發放消防安全許可證。
三.申請材料:
(一)應填寫文化娛樂場所消防安全審批表;
(二)凡新建場所出示《建設工程消防驗收意見書》;
(3)疏散指示標志、火災事故照明燈等消防產品應出示消防合格證;
(4)可燃裝修為阻燃時,應出示檢驗報告和消防產品合格證;
(五)有建筑消防設施的場所,應當提交經檢驗合格的《建筑消防設施檢驗報告》;
(六)洗浴場所應出示鍋爐產品檢驗合格證;
(七)歌舞娛樂場所容納的消費者人數不得超過核定人數。
三、處理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公共娛樂場所消防安全許可證發放程序。
1.申請人應當出具申請報告,并向當地公安消防監督機構領取《公安娛樂場所消防安全許可證申請表》。
2.填寫《公共娛樂場所消防安全許可證申請表》,申請人簽署意見并加蓋公章,將填好的申請表和申請報告送當地公安消防機構(支隊管轄的重點單位直接送支隊消防部門)。
3.當地公安消防機構在收到申請人報告和《申請表》后7日內,派出負責人員進行調查,并根據調查內容進行審查。各縣(市)市有資質的主管人員應簽署意見,報大隊主管領導審批并加蓋公章,按規定收取消防費用。然后,大隊內勤負責發放《公共娛樂場所消防安全許可證》。
4.支隊防火部門在收到(申請表)和經市內各區消防隊審核的相關材料后10日內,派負責人員進行調查,審核通過的,簽署審核意見,報防火負責人和支隊分管領導審批,加蓋公章,按規定收取* *費。然后由消防部門后臺負責發放《公共娛樂場所消防安全許可證》。
5.審核內容:
(一)有符合安全要求的環境和場所;
(2)有經過消防培訓的合格員工;
(3)有健全的消防安全組織和制度。
(本文僅供參考。各地情況可能略有不同。詳情請咨詢當地消防部門。)
相關規定
公安部第107號令,《消防監督檢查條例》。
第八條公眾聚集場所投入使用和營業前,建設單位或者使用單位應當向場所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申請消防安全檢查,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消防安全檢查申報表;(我的說明:可以從當地消防部門的門戶網站下載)
(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或者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復印件;
(三)依法取得的建設工程消防驗收或者消防竣工驗收備案的法律文件復印件;
(四)消防安全制度、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五)從業人員上崗前消防安全教育培訓記錄和自動消防系統操作人員取得的消防行業特殊工種職業資格證書復印件;
(六)依法應當申報的其他材料。
依法辦理消防竣工驗收備案而未進行抽查的公眾聚集場所申請消防安全檢查的,還應當提交場所室內裝修消防設計施工圖、消防產品質量證明文件、裝修材料消防性能符合消防技術標準的證明文件、出廠合格證。
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申請消防安全檢查,應當按照行政許可的有關規定予以受理。
第九條公眾聚集場所投入使用和營業前進行消防安全檢查,應當檢查下列內容:
(一)場所是否依法通過消防驗收或者通過消防竣工驗收備案抽查;依法辦理消防竣工驗收備案和未備案抽查場所是否符合消防技術標準;
(二)是否制定了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3)自動消防系統操作人員是否持證上崗,員工是否經過崗前消防安全培訓;
(四)消防設施、器材是否符合消防技術標準,是否完好有效;
(5)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是否暢通;
(六)室內裝飾材料是否符合消防技術標準。
第十五條公眾聚集場所投入使用和營業前的消防安全檢查,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進行檢查,自檢查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作出同意或者不同意投入使用或者營業的決定,并送達申請人。
http://www.kfxcw.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