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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成立時,需要滿足一定的條件。公司成立時,股東應當履行出資義務。出資后,全體股東應當按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簽署公司登記手續。新成立的公司可以變更股權嗎?
從司法實踐來看,新設立的公司能否變更股權,取決于公司股權能否轉讓。公司股權依法可以轉讓的,可以辦理股權變更手續。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一條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份。
股東向非股東轉讓股權的,應當經半數股東同意。關于股權轉讓,股東應當書面征得其他股東的同意。其他股東收到書面通知后30日內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半數以上股東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轉讓的股權;不買,視為同意轉讓。
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對股東約定的股份有優先轉讓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
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根據《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三十四條規定,有限責任公司變更股東的,應當自變更之日起30日內向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并提交新股東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證明。
有限公司自然人股東死亡后,其法定繼承人可以繼承股東資格,但應當依照前款規定申請變更登記。
有限公司的發起人、股東變更名稱的,應當自變更名稱登記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
公司成立后能否變更股權,主要看股權能否轉讓。股權依法可以轉讓的,可以辦理股權變更手續。